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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外医院多联式空调系统更新改造工程招标文件

来源:行政后勤处 发布时间:2014-07-14 14:37:28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中国医学科学院 阜外心血管病医院,邀请合格的施工单位(供应商)就如下项目递交密封投标。

1. 招标简介

1.1 项目名称:阜外医院多联式空调系统更新改造工程

1.2 招标编号:                          

1.3 招标人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1.4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67号

1.5 招标人联系方式:

      电话:15699870292传真:010-68316042

      招标人联系人:刘惠亮

1.6 招标性质: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资金来源:预算内(自筹)

1.7 本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60000.00(即招标控制价)。超过该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1.8 用途:保证小手生活区及介入空调通风系统正常运行

1.9 招标范围:以实地踏勘为准

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否则其投标可被拒绝: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

2.4 具有本项目工程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投标;

2.5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2.6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8 具有完全履行合同所的能力;

2.9 参加此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投标人不应与“在本次招标中,为设计编制技术规格、评标方法和其他文件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和利益联系。

4 投标方应具有突发事故处理的能力,并能够保证在事故后2小时内派相关人员到场处理。

5 所提供的证件必须保证在合同履行时间内有效。

3. 有兴趣的施工单位(供应商)可从2014年7月14日起至2014年7月16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下述地址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一家施工单位(供应商)只能购买一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0元(凭完整图纸退回)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

(1)购买招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7月22日9时(北京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以前递交到下述开标地址。

6. 兹定于2014年7月22日9时(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在下述开标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递交/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67号阜外心血管病医院行政后勤处会议室

8. 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67号阜外心血管病医院行政后勤处动力科109室(100037)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吴春国/魏泽元,联系电话:88398280

招标项目联系人:刘惠亮,联系电话:15699870560

9. 现场踏勘:集中踏勘。允许踏勘时间:2014年7月16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工程说明

基本情况:小儿手术室及介入多联式空调系统更新改造工程

施工地点:小儿手术室及介入区域

具体工作量:以现场踏勘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具体技术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各个工程项目施工流程及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所投产品必须为合格产品(提供制造厂商的生产许可证);

4、若投标人不是设备制造商,须持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须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6、经国家认可的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7、投标人需有近三年同等规模相关项目成功案例(提供相关材料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8、制造商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9、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 系统要求

1.1 本空调系统应为进口、中外合资企业生产的国际知名品牌的多联式空调(热泵)系统,夏季运行给房间供冷风,冬季空调供暖。

1.2 系统要确保室内温度:夏季室内温度26度28度,冬季不低于18度。

1.3 空调制冷剂要求使用R410A新冷媒,应具有优于R22冷媒的性能,保证空调设备能达到更高的COP值。

1.4 为了使空调系统运行更加稳定,室外机控制主板应使用液冷恒温技术,冷却效果优于传统风冷技术。

1.5 厂家提供的空调设备应选用生产信誉、质量较好的产品,考虑正常的保养维修更换零部件方面不会对业主造成延迟和导致不方便和损失,最好选用中国产合资产品。进口品必须做出书面承诺保证货期并出具书面的零部件库存证明。

1.6 空调室内外机以及压缩机等重要零部件均应由同一厂家制造、装配。或选用国际知名品牌压缩机。

1.7 生产厂家需对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安装位置:小儿手术室1拖7,介入1拖2。

2. 总体技术要求

2.1 机组应为智能变频多联式空调机组。

2.2 机组应确保运行安全可靠,操作和维修简便,维护费用低;并且系统安装简便,配管尺寸小,安装成本低。各种重要的元器件均应有保护系统。

2.3 所有设备必须是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保体系认证的生产厂家制造的全新的产品。

2.4 提供必要的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产品认证,以证明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厂家制造空调设备需要有至少五年以上的经验。

2.5 空调运转环境温度范围:

夏季的运转制冷范围为:-5℃~50℃环境温度

冬季的运转制冷范围为:-20℃~15.5℃环境温度

2.6 设备具有较高的性能系数,IPLV(C)值≥5.60

2.7 空调设备选用低噪音节能设备,保温采用高效保温材料。空调系统安装简便,配管尺寸经济、合理,布管优化。

2.8 投标人须提出安装方案,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室内外机安装保证牢固,且不影响建筑物其他功能,不影响大楼立面美观。

2.9 容量在21000kal/h以下的室外机以及所有的室内机需通过国家3C认证。

3. 室外机(压缩机)

3.1 室外机必须满足快速维修要求,压缩机可快速更换。

3.2 机组控制系统应具备自动调节功能,能根据设定的室内温度和室内机的运行状况,自动调节压缩机的运行。

3.3 机组应有隔振装置,维修方便,运行中有良好的润滑保障,并且运转过程中不得出现异常声响和振动,且有夜间静音运行模式,单模块室外机夜间噪音不大于40dB(A)。

3.4 机组应具有良好的防尘、防雨、防腐和安全防护性能。外壳应有足够的强度并作除锈和防腐处理,在运输和安装、运输过程中不得出现凹凸变形。

3.5 机组表面应无划伤、锈斑和压痕,表面光洁,喷涂层均匀,色调一致,不得有剥落、卷皮、裂纹、气泡、流痕、杂色等现象。

3.6 空调系统压缩机必须采用全封闭涡旋压缩机。

3.7 空调系统室外机组各模块间无需均油管连接,从而减少焊点数量,降低管路系统泄露风险。

4. 室内机

4.1 室内机应采用低运转静音设计,室内机低转速噪音不大于46dB(A)。

4.2 室内机需采用高效热交换器及直流风扇电机,换热效率高、运转节能。

4.3 室内机风扇风量要求至少为两档,送风气流均匀、消除气流死角,保证使用空调更舒适。

4.4 所有室内机必须标配冷凝水提升泵,由水泵排出冷凝水,由立管集中排放,冷凝水的排放应流畅,无溢出、无渗漏。

4.5 室内机机身厚度应不大于300mm。(根据不同机型室内机确定机身厚度)

4.6 风管式室内机出风口具有可摆动的出风格栅,实现房间多角度全方位无死角立体送风。

4.7 室内机具有智能感知功能,可探测人员位置及地板温度,实现更为人性化的智能控制,从而提高舒适性。

4.8 嵌入式室内机4个百叶可独立调节送风角度,从而实现更为人性化的控制。

5. 系统其他部件

5.1 蒸发器、冷凝器盘管应采用紫铜管,翅片应排列整齐、片距均匀,无裂纹、毛刺等。不允许有碰撞损坏。

5.2 冷凝器、蒸发器及其他在压力下工作的部件应符合有关规定,在工作压力下应能长期正常运行、无渗漏。

5.3 冷媒管长极限尺寸不小于165米,室外机在上时,室内、外机安装高度差极限尺寸不小于90米,室外机在下时室内、外机安装高度差极限尺寸不小于110米,室内机高差不小于30米,系统第一分歧管后最大管长为90米。

5.4 机组应有良好的隔热措施。机组表面及管路不得有露水外滴。

5.5 隔热材料应具有无毒、无腐蚀、无异味、不起尘、无异味、不吸湿的性能,并符合有关建筑防火规范的要求。粘贴应平整、牢固,不得有附着不良、剥落和霉烂等现象。

6. 电气、控制系统

6.1 每台室内机可根据使用需求选配一台有线或无线遥控器,控制器固定在墙上,在屏幕液晶显示面板能显示所有的运行情况,具有温度设定、制冷及制热模式设定,以及风量调节和故障自我诊断功能。有故障报警显示、过滤网清洗提示等功能,能方便故障的查询和检修。

6.2 空调系统可靠性高,具有空调与压缩机的双后备运转,具有室外机模块的循环运转。

6.3 系统所有的变频压缩机应具有相同的启动几率,以所有的变频压缩机具有相同的使用寿命为优先原则。

6.4 集中控制系统应具有对系统内的所有室内机进行集中控制,并且每台室内机能够单独控制的功能。液晶显示应能显示机组的运行状况及报警信息,其操作简便易行,可指导操作者进行正确操作和判断。

6.5 空调使用智能化集中控制应具有以下功能:

a) 集中控制:可统一设置不同区域空调的开/关、温度、运转模式、遥控器的操作权限等功能。

b) 联动控制:可通过控制系统能够实现与火警、电子门、照明等设备信号进行联动。

c) 电量自动划分:可根据空调运转时间、回风温度、冷媒流量等要素对电量进行自动划分,实现电费分户计量。

d) 日程设定:可以按不同楼、不同层、不同区域对每台室内机的开/关,温度设定、运转模式、遥控器权限进行一年的日程设定,提高管理效率。

e) 直观管理:采用中文界面,设定简便,可将CAD图纸直接导入控制系统中,直观的显示与实际的布局相符的操作界面。

f) 故障检测:自动检测空调系统的运行状况,发生故障时自动报警,方便及时维修。

g) 在线使用状况分析:预留网端接口,可以实现通过网络,厂家在发现不良倾向、不合理使用情况、影响空调正常运转的意外情况时提出改善建议。

h) 控制系统应具备与BMS进行接口的能力,能够提供该接口的数据传输格式、定义、以及通讯协议。(LonWorks、BACnet系统可以保留此条)

6.6 布线系统简单,线路要求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

6.7 机组电气线路的连接应整齐牢固,电线穿孔和接插头应采用绝缘管或其他适当的保护措施。

6.8 在供电系统突然断电的情况下,机组具有来电自动重新启动以及来电自动恢复记忆的功能。

6.9 机组应带有以下保护装置(至少,但不限于):

a) 制冷剂高压保护

b) 压缩机高温保护

c) 电流过载保护

d) 风机电机过载保护

e) 散热器防结霜(冰)保护

f) 超负荷保护

6.10 每件产品都应在明显的位置上固定铭牌,内容至少应包括:

a)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b) 制造厂名称、商标;

c) 出厂日期、产品编号或生产批号;

d) 输入功率、噪音等主要参数。

6.1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系统设计,选择合适的型号进行投标。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空调平面布置图及设计选型计算依据。

6.12 投标人应根据其设计方案,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机组的结构、性能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机组的性能参数,风量、冷量、热量、功率、重量、尺寸等(采用列表说明)。

b) 投标产品的品牌、生产厂商及生产地。

c) 主要部件的性能描述,如:变频器、压缩机、油回路、控制系统、冷媒等。

7. 检验与测试

7.1 制造厂家需提供空调设备各项具体的检验和试验报告,并对检验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7.2 采购人有权在制造过程中和发货前进行监督、检查制造工艺、原材料质量和产品质量。并参加产品试验(但不作为验收),中标供应商应为采购人进行上述检查提供便利条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7.3 设备到货后,应按国家标准抽取样品到国家权威机构进行检测,由采购人和监理认可后方可进场。

7.4 中标供应商应对设备及附件(包括安装所需的一切零部件及专用工具)、备件(费用单独报价,并含在投标总价中)等负全责,采购人只对安装调试完毕后的系统进行验收。

8. 安装、调试与试运行

8.1 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通知的日期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投标书中应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本。设备的安装应具有二级以上专业安装资质的企业进行安装。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代表,负责协调卖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图纸确认、包装、发运、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8.2 中标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深化设计。安装开始前,所有有关图纸及技术协议必须提供完整,并经采购人确认。机组的安装应严格按批准的图纸进行施工。如有疑问或变更,须经采购人同意。

8.3 中标供应商派出的技术人员应自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特殊工具、润滑剂、易损件和专用仪器仪表等。

8.4 安装工程的安全技术、环境保护等应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现行规定及采购人、监理的要求执行。中标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监理等有关方面的指挥监督。

8.5 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保护及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到施工及使用人员的安全因素,预防各种意外事故发生。应避免出现尖锐顶角、毛刺、开口等问题。材料应具有阻燃性能、低烟无毒。

8.6 安装所使用的各种主要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应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鉴定文件;如为进口产品,还应提供报关、清关资料和商检证明文件、原产地证明。

8.7 安装前应做好开箱检验的各种准备工作,通知采购人、监理参加,并做好记录和信息反馈。

8.8 各种设备安装前应做好检查,清理及其他必须进行的工作。

8.9 空调冷凝水管要做闭水试验。

8.10 室内机安装前要检查、较核,安装要牢固、水平、位置标高准确。

8.11 冷媒配管

a) 干燥要求:安装前铜管内禁止水分进入,配管要吹净和真空干燥。

b) 清洁要求:施工时要保证管内清洁;焊接时管内要采用氮气保护,避免铜管氧化;铜管与主机连接前,要进行吹扫。

c) 气密性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冷媒配管必须进行气密性试验,并保证气密质量。

8.12 线缆布置:控制线穿在布线管内,电源线与控制线应单独布置并保持标准要求间距。

8.13 设备吊装时,应严格按吊装标志进行,不得对设备本身有任何损坏并防止坠落。

8.14 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在现场对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行,以检验其设计制作操作性和功能等方面的情况。

8.15 系统安装完毕,应在采购人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试运行前的测试,以证明其可以进行试运行。

8.16 试机工作应在系统吹扫、气密性试验、抽真空、充注制冷剂、冷凝水管道连接试验、控制线、电源线测试合格后,各项记录齐全,并经监理、项目管理人员核实签章后方可进行调试运行。

8.17 调试时要每台进行调试和测试并将调试记录交用户单位。每台试机连续运转应达到8小时为合格。

施工要求

1、在甲方安排的时间里施工,并在供冷季来临之前完成全部工作

2、文明施工不影响医疗及日常工作

3、施工时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如需焊接等动火作业时应有甲方保卫处开具的动火证

4、因改造、拆除及装新造成对原有设备造成损坏乙方应保证无偿恢复原貌及原有使用功能

工期要求:5日历天

2、资金来源

招标人的资金通过第一章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 投标人(即:施工单位、承包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最近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若复印件无效,需提交正本)。

(3)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复印件。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正本(内容自定,需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代表签署)。

(5)符合第一章第2条的规定,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未达到以上基本要求的投标可被拒绝。

3.2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政府采购及招标投标的相关法规。

3.3 凡违反国家或北京市相关规定而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的单位或在招标期间被政府有关部门禁止参加相关招投标活动的单位将被拒绝。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单位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l  投标邀请

l  投标人须知

l  合同条件

l  技术规范

l  投标文件格式

l  评分细则

l  图纸

6、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人(可先发传真和电子邮件,但以收到的正本为准)。招标人对其在2014年7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以前收到的质疑,如认为必要,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若该答复构成了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则招标人会将该答复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接收单位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确认。该修改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的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 除非另有规定,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2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函件均应使用中文。

9、投标文件报价

9.1 投标价格应采取固定总价方式,即所报投标总价应包括完成本工程的所有费用。中标后投标总价将作为合同的固定总价执行;除非招标人同意,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须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9.2 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设计配合、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验收、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代理手续费、合同签订及执行、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及责任等各项费用。

9.3 因编制投标文件或投标人踏勘疏忽产生漏项、漏量造成的价格增量由投标人承担。

9.4 工程量计量应依据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中所规定的计算规则及有关说明。若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适用的或能合理分解出或推断出的相应计算规则,则可按图纸标示的理论净量进行相应工程量计算。

9.5 本工程投标报价应以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及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并充分考虑人工、材料、机械等的市场价格(到施工现场价格)及本项目各方面的风险因素。

9.6 工程预算中的每一单项均需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预算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9.7 除非另有规定,本次投标报价中以下费用需单独列项报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和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和京建施[2005]802号文件规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执行京劳社工发[2006]138号文件规定。

9.8 工程水电费由承包人承担。工程水电费包括施工现场所消耗的全部水费、电费、机械消耗的电费,夜间施工和施工场地照明所消耗的电费。

9.9 投标人应负责施工环保费、施工占地占道费及毁坏林木赔偿费。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上述费用。

9.10 其他考虑因素

(1)除非另有约定,招标人不提施工单位食宿、及加工场地。

(2)承包单位必须遵守招标人的管理规定,负责施工范围内的相关安全保卫。

10、投标有效期

10.1 投标有效期不少于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

10.2 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1、现场踏勘

11.1 除非另有规定,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对施工单位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1.2 在现场勘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承担。投标人应遵守招标人关于踏勘现场的管理规定并服从其管理,严禁吸烟及用火。

12、投标文件的编制

12.1 投标人应按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规定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投标文件。除技术标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需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投标文件中应编制目录和页码以便审阅。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各册均应采用左侧装订,并均需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该投标文件可被拒绝。

12.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盖章。以书面形式出具的针对该投标人代表的一份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正本应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对于需要签字(或盖印章)、盖公章的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印章)、盖公章。

12.3 投标文件应采用A4纸打印,图表及附属资料由投标人自行确定,但不得违反关于暗标的规定。

12.4 除技术标外,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减,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或盖印章)、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才有效。任何情况下,投标文件中不得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的内容进行修改。

12.5 本次投标文件份数要求为:1份正本、1份副本。

四、开标与评标

13、开标

13.1 招标人将于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并向招标人递交该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正本一份(内容自定)及该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出席代表应出具本人的身份证正本证明其身份。唱标结束后,投标人的出席代表需签字确认开标结果;若无投标人的代表签字确认,以招标人打印的开标记录为准。

13.2 开标时,将由监督人员、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状况;经确认无误后,招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3.3 在开标时没有唱标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13.4 开标过程中,若出现下列情况,投标文件可被拒绝: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2)用于开标的文件未按要求签字(或盖印章)、盖公章,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

13.5 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将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4、评标内容的保密

14.1 开标后,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所有资料和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14.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方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5、投标文件的评审

15.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负偏离、保留、反对或不应答,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若开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内容存在非实质性的不一致时,以开标内容为准进行评标。

15.2 若投标人或投标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该投标可被拒绝:

(1)投标文件密封不合格。

(2)有前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应当被拒绝的情况。

(3)无合格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全部相应投标文件和澄清答复文件除外)。

(4)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要求递交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文件装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总价超出了招标控制价。

(8)无合格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9)投标文件中被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10)投标文件不完整有重大缺漏、或有重大负偏离,未能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1)投标中有不为评标委员会所接受的其他重大偏离、先决条件或其他情况。

(12)投标文件中有选择性报价或选择方案(招标文件允许的情况除外)。

(13)同一投标人提交了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内容的投标文件时,则其所有投标都将被拒绝(招标文件允许的情况除外)。

(14)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包括虚假应标)、行贿等违法行为。

(15)有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投标应当被拒绝的其他情况。

(16)开标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重大偏离。

(17)标人近五年内发生过严重质量事故。

16、废标

16.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即拒绝所有投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6.2 废标后,招标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付合同总额的40%。

2、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合同总额的55%。

3、留5%尾款,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

4、提供汇款信息,盖公司章,财务章,账号等。

中国医学科学院  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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