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通知,我院“清明节”期间医疗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2012年4月2日至4日放假三天。
二、3月31日、4月1日照常上班(分别上周一、周二的班)。
三、放假期间门诊停诊,急诊照常。4月2日上午安排半天门诊(原周三上午半天门诊8:00—12:00)。
四、探视时间:普通病房为4月2日至4月4日下午3:00—5:00;监护病房(CCU、ICU、HFCU)为4月2日、4月4日下午3:00—5:00;小儿病房谢绝探视。
医务处
2012年3月22日
上一篇: 我院2013年“清明节”期间医疗工作安排
下一篇: 门诊药房的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