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市级公费医疗将于2012年1月1日完成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并轨,市级公费医疗单位职工公费医疗待遇截止2011年12月31日自动终止。为保证市级单位参保人员跨年度住院费用及时结算、申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跨2012年在院住院的市属公疗参保人员,请各病区临床大夫于2011年12月31日为其办理出院手续,发生日期在12月31日(含12月31日)前,此阶段费用由公费医疗原渠道报销;2012年1月1日市属公疗参保人员持社保卡重新办理入院手续,此后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予以报销。
特此通知
阜外医院医保办
2011年12月30日